本報訊 日前,丹東市生態環境局實行“監督式執法”專項行動。通過邀請社會監督員全程“跟隊”參與執法,給涉企執法裝上“規范標尺”,推動生態環境執法從“合規檢查”向“嚴格規范、公正文明”深度進階,讓陽光、透明、規范、有力的要求貫穿執法每一步,為全市法治化營商環境注入鮮活的生態動能。
執法人員與社會監督員組成聯合小組,直奔企業生產車間、環保設施區等核心區域。他們既俯身查看排污泵運行是否正常、生物質鍋爐除塵裝置是否正常運行,也順著廢水管網、廢氣處理通道逐項排查風險,確保環保設施與生產節奏“同頻運轉”。檢查一結束,執法人員便與企業負責人圍坐交流,把發現的環保問題“擺上臺面”,一起拆解癥結、制定優化方案,讓企業不僅知不足,更懂如何改進。
社會監督員全程“沉浸式”履職,從現場查看環保臺賬,到見證數據監測過程,再到參與問題反饋討論,每一個關鍵環節都有他們的身影。遇到企業困惑的環保管理難題,監督員還會主動搭起“溝通橋”,促成政企雙方深入交流。這種“執法+監督”的模式,不僅讓執法過程“看得見、摸得著”,大幅提升了公信力,更讓企業感受到執法不是“挑毛病”,而是“幫改進”的溫度,既守住了合法權益,也讓“執法者”與“被執法者”從“對立”變成了“并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