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本案本來是一起探望權糾紛,但隨著辦案人工作,又牽出債權、贍養糾紛等隱患。辦案人為當事人著想,提出調解方案,獲得當事人的認可,最終在化解探望權糾紛的同時,解決了債務糾紛和贍養糾紛。

辦案人:常聞赫 呂昊文
職務: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浪頭人民法庭庭長、振興區人民法院浪頭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丹東市振興區浪頭鎮北安民村村民王志剛與艾遠男原系夫妻關系,育有一女。因感情不和,二人于2023年離婚。經法院判決,孩子由艾遠男撫養。艾遠男帶著孩子與母親李秀麗生活,但因母親重男輕女思想嚴重,導致孩子情緒低落,加上居住條件有限,艾遠男又把孩子送到前夫王志剛家中,由前夫實際撫養。此后,王志剛一直不讓艾遠男探望孩子,由此產生糾紛,艾遠男到法院起訴。
于是我們著手開展調解工作。王志剛說,他前妻的哥哥艾遠東欠自己12萬元債務,還稱“不把外甥女送回來就不還錢”。艾遠東承認這筆債務,但稱自己幫妹妹撫養孩子期間也花了不少錢,且2019年母親患癌住院期間,妹妹和妹夫從沒履行贍養義務,老人一直由自己和妻子照顧。
我們意識到,這起因探望權引發的矛盾,當中還夾雜著債務和贍養糾紛,一環扣一環。如果就案辦案,不僅無法從根源上解決探望權糾紛,還會滋生更多矛盾,更會對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負面影響。為此,我們決定各個擊破,徹底消除糾紛隱患。就探望權糾紛,從法律對探望權的規定、守護子女身心健康角度為王志剛釋法析理,同時尊重孩子的選擇,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撫養權還在艾遠男名下,但孩子由王志剛實際撫養,艾遠男每個月給付王志剛1500元撫養費;就債務糾紛,我們肯定雙方盡心盡力為孩子付出,從做好孩子的生活保障入手做雙方思想工作,使王志剛與艾遠東達成和解協議,艾遠東在7日內給付欠款1萬元,剩余款項兩年內還清;就贍養糾紛,提供多個調解方案,最終雙方達成一致,由艾遠男和艾遠東每人每月給母親李秀麗550元作為基本贍養費,李秀麗百年后將房子過戶給兒子艾遠東及兒媳。至此,這起探望權背后的所有糾紛終于得以全部化解。
這件探望權糾紛案件的辦理,較好地解決了各方的困難,案件的結果令大家滿意。10月18日,這起案件處理的經過登上了央視農業農村頻道“鄉理鄉親”欄目。
這一系列糾紛之所以完美化解,就在于我們浪頭法庭堅持要求以求極致的精神做實定分止爭,為推動各方良性溝通穿針引線,為守護孩子健康成長不懈奔走,既解開“法結”,又消解“心結”。浪頭法庭將以“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為契機,為推動基層糾紛實質化解、維護轄區平安穩定提供堅強司法保障。(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