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期,鞍山市千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托與千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千山區司法局聯合簽發的《關于建立“法律援助+勞動監察+民事檢察”農民工維權銜接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高效辦結15名農民工討薪案件,追回拖欠工資共計數萬元,以“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實際行動,讓司法暖流浸潤勞動者心田。

辦案人:周洪剛
職務:鞍山市千山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
此前,15名農民工分別在千山區大屯鎮某洗浴廣場和鞍山某旅游項目開發有限公司務工。工作結束后,企業拖延支付工資。農民工多次與企業協商無果,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最終雖與企業達成給付協議,企業卻未履約。由于法律意識薄弱、維權能力不足等,他們奔波多日,始終未能得到有效處理。
勞動監察部門在此情況下,依據《實施意見》中“線索快速移送”條款,對接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并通知我院。法律援助中心將案件信息材料同步至我院民事檢察部門,開啟維權“綠色通道”。
接到線索后,我院民事檢察部門迅速啟動“三快”辦案模式,以效率彰顯司法擔當。快速響應,成立辦案小組,48小時內完成與農民工的集中對接,詳細核查務工協議、考勤臺賬、工資結算單等關鍵證據,厘清案件事實;快速取證,同步共享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的證據,開展實地調查,詢問企業負責人,僅用5個工作日便完成兩起案件的證據鏈完善;快速推進,針對農民工“怕耗時、怕麻煩”的顧慮,我院從接到線索到送達支持起訴書到法院僅用幾個工作日,并充分發揮民事檢察監督職能,主動與區法院溝通協調,跟蹤監督民事訴訟全過程。最終,經法院調解作出調解書,兩家企業已給付農民工大部分薪資。
民生案件無小事,司法為民不止步。我院將持續深化“法律援助+勞動監察+民事檢察”協作機制,以《實施意見》為紐帶,將“高質效”要求貫穿支持起訴案件辦理全流程,既當好弱勢群體的“法律后盾”,也做好市場主體的“合規指引”,在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優化營商環境之間找準平衡點,以檢察履職護航社會公平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