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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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沈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受理的執行案件同比上升22.8%,執行工作面臨嚴峻考驗。在這種局面下,該院攻克重重難關,其執行工作經驗也被省、市兩級法院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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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和平區法院執行工作的做法完全可以復制。”和平區法院執行局局長張冶在接受采訪時說。那么,“和平樣本”給法院破解執行難帶來了什么樣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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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法官把“老賴”堵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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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速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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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結率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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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今年1-6月已受理執行案件5764件,同比上升22.8%。該院今年1-6月執結案件2215件,同比上升25.6%,實際執結率達到78.5%,執結到位金額6.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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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拘留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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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月,該院決定拘留430人,實際拘留27人,決定罰款450萬元,促使83件案件執結。將1392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部分失信被執行人迫于壓力主動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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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成交率67%
從4月4日第一宗房產開始拍賣至7月13日,發布拍賣標的207件,成交110件,成交金額7962.6萬元,一拍成交率達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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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革新
組建團隊“分段”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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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問一位資深的執行法官,法院執行效率不高究竟因為啥?得到的回答多半是:有限的人力、時間資源被“執行不能”案件死死纏住,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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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區法院的創新經驗之一,就是嚴格區分“執行不能”案件和“執行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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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和平區法院了解到,目前該院執行局共82人,分為執行事務中心和執行團隊兩大部門。執行團隊共12個,根據業務分工設立普通執行組5個、積案清理組3個、快執組、強制處置組、拍賣組和保全組各1個。每個執行團隊由員額法官或資深執行員擔任執行長,配以執行員、執行助理、書記員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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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被問及將執行團隊分門別類的原因,張冶表示,為了改變原有不分種類、不分難易的隨機分案模式,現在新收的案件由快執組根據案由、標的大小等情況進行篩選,簡易案件要快速限時辦結;復雜疑難及舊存案件,交由有經驗的執行人員重點攻克;專項工作專業化辦理,如訴前、訴訟保全工作集中由保全組高效執行、騰空房產等強制處置工作由法警執行……“這樣簡單案件快速辦、疑難案件集中辦,節約了資源,還提升了效率。分段、專業處理執行案件,執行效果顯著,法警隊負責的騰房工作,半年里騰了242處房屋,極具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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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像勞動爭議、物業費或者交通事故這樣的簡單案件,或者標的額在2萬元以下,可以直接劃扣財產的,都會劃給快執組去做。”執行助理馬聰告訴記者,涉及房產、車輛、股權等需要法律程序處置之后才能變現的案件,則要分給普通執行組了。而2013年就進入訴訟程序的沈陽五洲商業廣場串案,至今仍在財產處置程序中,“這種疑難案件,涉及退租、返租、違約金等多項訴訟請求,訴訟參與人數眾多,如果不把它交給專門的執行團隊處理,被牽扯的時間和人力就太多了。”馬聰介紹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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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該院執行局2014年9月成立的執行事務中心,也是創新執行工作機制的一項重要內容。“以前,每個執行法官身上壓得事情太多,案子得辦,文書的制作、送達也必須親力親為,這樣沒法提升效率。”執行長耿玉發說。由執行助理、書記員等20人組成的事務中心,集中負責全局所有案件的前期財產查控、文書的制作和送達、簡易案件執行等工作,減輕了執行法官事務性工作的壓力,使其更能集中精力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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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協作
與機場、鐵路、屬地公安聯合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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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們法院的一己之力去全方位地完成執行工作,還是有一定的難度和限制,比方說限制高消費,這需要公安和運輸部門的協作。”張冶告訴記者,今年5月,該院與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沈陽分局、沈陽鐵路公安局沈陽公安處、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聯合召開了關于強化執行聯動機制的工作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由公安機關協助和平區法院查找、控制決定拘留的被執行人,填補限高等失信懲戒措施的空白地帶,實現對被執行人全方位的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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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運行了2個月,公安機關實際協控被執行人9人,涉及的8個案件全部執結。”執行庭長胡海英介紹說,法院向公安機關發出具體案件的《協助查控通知書》后,公安機關查控到被執行人、相關責任人或被查封車輛后,予以臨時控制,及時通知該院進行交接。“郭某訴楊某買賣合同糾紛執行一案,被執行人楊某已不在沈陽居住多年,前一陣臨時乘車回沈,就被鐵路公安機關控制,執行法官將其帶回法院,被執行人當場履行了全部債務。”胡海英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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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利民
協調銀行放貸促競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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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參與法院網絡平臺拍賣太方便了,本來是不可能競買到這處房產的,沒想到法院幫我們這樣的競買人開通了向銀行貸款的渠道。”接受采訪時,市民周女士激動地表示。原來,今年4月21日,她參與了和平區法院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的一次競買,因為法院協調招商銀行開展了競買貸款業務,她的條件符合銀行的預審,最終由招商銀行提供了70萬元的貸款,她才得以競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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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王偉錚告訴記者,和平區法院從2016年10月開始開展這項工作,“我們的拍賣要求全款支付,有很多競買人競買意愿強烈,但資金比較緊張。做這項工作的初衷,是為了降低競買門檻,提高財產處理效率。”記者了解到,和平區法院在拍賣公告中會注明某一房產銀行可提供貸款,競買人條件經銀行審核通過后,競買成功后只需交首付。“我們還為外地買家提供了快速辦理通道,成交后僅需到院一次,就能將交納尾款、核驗財產、領取成交確認書及給付裁定書等手續全部辦完。”王偉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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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到,今年3月1日,和平區法院率先在全省開通了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從4月4日第一宗房產開始拍賣至7月13日止,發布拍賣標的207件,開拍123件,參拍人數409人次,成交110件,成交金額796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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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委托拍賣行拍賣方式相比,網絡司法拍賣的信息發布范圍更廣泛、參與競買人數更多。“以前很少有外地買家,現在北京、黑龍江、江蘇等大量外地買家參與競買。以前的‘一拍’成交率幾乎為零,現在‘一拍’成交率達到67%,變現時間也大幅縮短。”張冶稱,拍賣程序公正透明、財產處置率提高,與傳統拍賣時多數以評估價的60%左右成交相比,現今平均以評估價的83%以上成交(溢價率平均達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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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堅克難
多種手段迫“老賴”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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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方面發動社會力量給我們提供線索,另一方面一刻也不耽擱,把失信公告及時貼到‘老賴’的家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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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到,和平區法院正在試行執行懸賞制度,經區委政法委協調,區政府為該院建立了執行懸賞專項資金。該院制定出的《執行案件懸賞措施實施辦法》和《執行懸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在執行程序中落實懸賞制度進行了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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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我們在‘老賴’龔某的家門口貼出了騰房公告,沒想到,躲了能有大半年的龔某前兩天主動來找我。”執行長劉強告訴記者,龔某與民生銀行有金融合同借款糾紛,借貸后不還錢,2015年7月民生銀行起訴龔某后,法院判決龔某還款120萬元。今年進入執行程序后,雖查封了龔某的房產,但龔某一直不露面。張貼騰房公告后,龔某主動來到法院,并與民生銀行簽訂了和解協議,承諾一次性還清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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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介紹說,和平區法院執行局在依法認定失信被執行人、規范納入失信名單的同時,將被執行人失信信息定向通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在其居住地、所在社區、經營場所等活動范圍張貼失信公告。今年以來,已將1392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部分失信被執行人迫于壓力主動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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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彰顯司法權威,對于符合罰款、拘留條件的被執行人,一律使用“并罰制”,對被執行單位一律使用“雙罰制”。今年截至7月,該院決定拘留430人,實際拘留27人,決定罰款450萬元,共促使83件案件執結;已搜查32家被執行單位,促使21家主動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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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一天的工作都充斥著緊迫感,時不我待,只爭朝夕,只有攻克了‘執行難’,保護好每一個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才是真正實現公平正義。”采訪尾聲,張冶這樣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