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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原告李某通過手機銀行向被告的賬戶轉賬10000元。然而,轉賬之后,被告并未能兌現其所謂的理財約定。原告于今年7月訴至建昌縣人民法院,請求判令被告返還該10000元本金,法官和調解員僅用5天時間,通過“云端”連線,高效化解了這起跨域糾紛。

辦案人:姚建軍
職務:建昌縣人民法院大屯人民法庭負責人
這是一起典型的不當得利糾紛。7月17日,案件材料流轉到我們法庭。初步翻閱卷宗后,我意識到這個案件雖然標的額不大、事實清晰,但處理起來難點頗多。雙方當事人相距遙遠,傳統的線下送達、調解、開庭方式耗時較長、成本較高;根據起訴狀反映的情況,被告起初的配合度可能不高,這需要投入更多的溝通精力。
在接到案件的當天,我便與經驗豐富的人民調解員李海濱進行了溝通,決定立即啟動“訴調對接”機制,李海濱第一時間分別通過電話聯系了遠在江蘇的原告和身在沈陽的被告。果然,被告認為此事是雙方自愿的理財行為,甚至對法院的介入有些不解和抗拒。
我們進行了分工協作,李海濱多次耐心地與被告溝通,告知被告如果案件進入正式審理程序其可能面臨的不利后果,包括敗訴后需承擔的訴訟費用、可能產生的公告費以及對其個人信用帶來的影響。我則從法官的角度,在與被告的溝通中,進一步強化了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努力讓被告明白,主動還款不僅是履行法律義務,更是對自身誠信負責的表現。
一次電話溝通效果不明顯,我們就兩次、三次……通過電話、微信等多種方式,不間斷地進行釋法明理、分析利害、情感疏導。被告的態度終于發生了轉變,從最初的抵觸、敷衍,逐漸轉變為理解、認可,最終表示愿意主動還款,并同意于7月22日上午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
為了確保還款過程順利、高效,且便于遠在江蘇的原告即時確認,我們組織了一場三方線上協同。我們與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通過網絡視頻方式“見面”了。在線確認了被告的身份和還款意愿后,被告通過手機銀行當場進行了轉賬操作。很快,原告方在視頻那頭確認已全額收到10000元款項。屏幕前,原告的臉上露出了笑容,當場提出了撤訴申請。一場橫跨千里的糾紛,從法庭受理到案結事了,僅僅用了5天時間便得到了圓滿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