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馮浩,中共黨員,現任盤錦市大洼區司法局新興司法所所長。20多年來,馮浩一直堅守在基層一線。2019年12月,馮浩被省司法廳授予2018—2019年度遼寧省防止民間糾紛激化工作個人一等獎。2023年12月,馮浩因在2023年遼寧省基層理論宣講工作中成績突出,被省委宣傳部辦公室評為“基層理論宣講先進個人”。
信仰是一種快樂,熱愛是一種品格,真誠是一種力量,共鳴是一種幸福。基層工作瑣碎而平凡,只有把實現自己的價值與社會的需要結合起來,才能更好地實現自己的理想,我要時刻牢記自己的責任和使命,在司法行政、法治宣傳的崗位上發光發熱。
——馮浩

盤錦市大洼區司法局新興司法所所長馮浩——一個能把法條講成家常話,讓村民們拎著小馬扎追著聽宣講的“理論翻譯官”。在群眾眼中,他是能說會道的“和事佬”,更是公正靠譜的“主心骨”。
揣本街頭細尋訪
“小張,昨天村頭老李家倆兒子為養老錢吵翻天,你記下來沒?這能當宣傳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活案例?!泵刻烨宄浚T浩的微信步數就開始飆升,菜市場里的討價還價、田埂上的家長里短,都被他記在磨掉邊角的筆記本上。
這個習慣源于幾年前的一次尷尬。剛到司法所時,他對著村民念法條,底下大爺大娘直打盹?!榜T所,您講‘繼承順位’,不如說說隔壁村老王頭那三間房咋分的實在?!币晃淮竽锏脑掽c醒了他。
從此,他養成“五必”習慣:早間新聞必看,村口大喇叭必聽,趕集時必蹲仨菜攤,遇到婚喪嫁娶必湊前去聽鄉俗,調解完糾紛必追著當事人問“這話聽著順不”。去年,馮浩去旅游,別人拍風景,他卻抄下楹聯“處世當存公道心,待人須有赤子情”,如今成了他講民法典的開場白。
蟹池邊的“止損戰”
三月的盤錦,寒意未消,新興鎮的蟹苗養殖坑塘邊彌漫著比寒風更刺骨的絕望。養殖戶劉某某蹲在池埂上,望著水面成片翻白的蟹苗,眼眶通紅——這些小生命本應在春日里茁壯成長,卻因一場意外斷電戛然而止。
這場意外的源頭,要追溯到付某公司的定向穿越施工。施工中,施工車輛未按規范鋪設鐵板,壓斷了地下電纜,而施工人員竟毫無察覺。等到劉某某發現增氧設備停運時,蟹池已斷電4天,蟹苗因缺氧大面積死亡。
調解過程中,馮浩成了“穿梭者”——在司法所辦公室給雙方算法律賬,在蟹池邊讓付某親眼看到損失的慘重,在施工項目部分析拒不賠償的法律后果。“如果鬧到法院,你們不僅要全額賠償,還得承擔訴訟費、誤工費,得不償失啊!”他的話戳中了要害。最終,付某公司同意賠償3萬元。
調解春風化干戈
新興鎮某村村民趙某看著地頭那棵枯樹礙事兒,想起好友鄭某有放樹經驗,便熱情邀約:“老鄭,你電鋸使著順手,幫我把這樹放倒唄?完事請你下館子!”鄭某拍著胸脯應下,抄起電鋸就往樹根鋸去。
可誰也沒料到,枯樹突然傾斜,鄭某躲避不及,左腿瞬間被樹干死死壓住。被緊急送往醫院后,診斷結果顯示鄭某小腿骨折、韌帶斷裂,手術費、康復費像個“無底洞”。趙某心急如焚,當場墊付了4萬元醫藥費,還日夜守在病床前照料。
“老趙,我這腿傷得半年下不了地,誤工費、護理費加起來沒10萬根本不夠!”鄭某攥著診斷書,語氣里滿是無奈。趙某卻犯了難:“我又不是故意的,醫藥費我都掏了,哪還有這么多錢!”曾經稱兄道弟的兩人在病房外爭得面紅耳赤。
馮浩作為調解員第一時間介入,他翻開民法典耐心解釋:“趙某作為受益人,雖無主觀故意,但鄭某是因幫工受傷,趙某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鄭某在放樹時也應盡到自身安全注意義務,可適當減輕趙某責任?!备鶕t院預估的康復費用,結合當地務工收入標準,馮浩幫忙核算出合理賠償區間。
經過多次協商,兩人的態度終于緩和。趙某紅著眼眶說:“老鄭,咱幾十年交情,別因為這事掰了。我再湊湊,一次性賠你六萬五,以后有難處還找我!”鄭某也緊緊握住趙某的手:“是我急糊涂了,你當時拼命救我,這份情我記一輩子!”簽字的那一刻,兩人心中積壓多日的陰霾終于散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