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鄭某雇傭多名工人參與施工建設,拖欠56名農民工工資51.9萬元。在人社部門要求核實并發放工資后,鄭某逾期未支付,人社部門移送案件線索,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檢察院跟進協調案件辦理,使農民工在春節前拿到被拖欠工資。

辦案人:董洪光
職務: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檢察院二級檢察官
今年春節前,我院針對一起涉56名農民工欠薪案件進行回訪,核實欠薪支付情況。拖欠的工資款到賬后,我們第一時間逐一核對農民工賬戶信息,確保工資確實全部發放到位。
事情還要回溯到2019年。當時鄭某借用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經營資質承包某地工程項目,雇傭多名工人參與施工建設。工程完工后,鄭某始終以未結清工程款為由遲遲未支付拖欠工資共計51.9萬元。2021年7月7日,連山區人社部門依法向鄭某下達限期整改責令書,要求核實并發放農民工工資,但是鄭某逾期未支付,同年10月29日移送鄭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線索,公安機關隨后立案偵查。
2024年4月,我院受理案件后,通過引導偵查收集證據材料,完善證據體系,準確認定案件事實??紤]到本案欠薪數額較大、受害人數較多、時間跨度較長,更需要依法妥善辦理,以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前端化解矛盾風險隱患。我院積極開展釋法說理、跟進協調工作,一方面引導鄭某通過民事訴訟程序妥善解決合同糾紛,另一方面與工程項目負責人聯系,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工程項目部給付鄭某工程款72.6萬元,專項用于農民工工資的發放。工程項目部負責人表示,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對支付農民工工資一事監管不到位,造成欠薪事件發生,希望相關部門全程監督工資發放情況。
之后,就工資發放管理問題,我院多次與公安機關、人社局、財政局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啟用專用賬戶用于發放拖欠工資,并由我院核實欠薪支付情況。
案件辦理期間,我們發現涉案農民工經濟條件比較差,全靠打零工維持生計,遂將司法救助線索移送至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調查核實期間,檢察官了解到農民工楊某和其父親均受雇于鄭某,其父后因癌癥去世,欠下了許多外債,家里孩子上學費用也沒有著落,我院為他申請了8000元司法救助金,幫助其解決燃眉之急。
在除夕的前一天,我院逐個復核確認56名農民工拿到已經被拖欠4年的“血汗錢”51.9萬元,讓他們度過一個歡樂平安的春節。
我院以辦理該案為契機,進一步深化落實與人社部門共同簽署的《關于在辦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中加強銜接協作的實施意見》,同時持續加強與婦聯、殘聯等單位的溝通協作,做好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查處和銜接工作。
